【四川】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医疗耗材(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11:25:04
四川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医疗耗材(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三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7003068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06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4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具体包件有医疗器械的适用) 2.2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具体包件有医疗器械的适用) 2.3 非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产品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有效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限第二、三、四包适用) 2.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人民币1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11-07 09:00到2017-11-13 17:00 | ||
标书售价(元) | 150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11-29 10:30 | ||
开标时间 | 2017-11-29 10:3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028-8746182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028-8544660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小姐,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08 | ||
预算金额(元) | 52830000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耗材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无 | ||
备注 | 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备案号:(2017)2634号等;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28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各包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阅读 16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