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4 10: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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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LNG2017H21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双等离子双极电切镜1套、等离子高频电刀1台、肾镜(用于膀胱碎石术)1套、肾镜1套、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1套等医用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6.883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购买,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经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2001210104004600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6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6日9时30分,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出席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委托代理人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灵城镇江南路56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黄先生,0777-650362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5841135(项目部)、5583316(财务部);传真号码:0771-5841135
3、监督管理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7-6428581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